这类143父母签证申请人可以获得过桥签证A!
来源:http://www.gsmmontic.com 作者:麦尔肯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3日 14:02 浏览次数:1875
麦尔肯曾经于2021年7月27日在公众号刊登了一篇有关疫情期间符合条件的143父母签证申请人可在澳洲境内申请过桥签证A的消息(详见《143父母签证申请人!境内过桥签证成功获批!可以留澳等待批签了!》)。
消息一发出,我们随即收到了大量滞留在境内的143申请人的咨询,都想了解是否符合过桥签证A的申请条件。
案例分析解答:
143签证申请可以获得过桥A吗?
2021年8月13日,在麦尔肯家庭移民团队的精心协助下,持有旅游签证(以下称为“600签证”)曾经在澳洲境内递交143签证申请的客户X先生成功获得了过桥签证A。相信通过X先生的案例分享,能够给予大家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X先生曾经在麦尔肯的协助下,于2017年5月递交了143贡献类父母移民签证申请,当时X先生是持有1年多次往返的600签证来澳洲探望女儿。因为X先生当时的600签证并没有8503(No Further Stay)条款,X先生可以在境内递交143签证。然而,根据当时的移民法,143签证是只能在境外才能获批的签证类别(我们通常称为“境外签证”),所以,即使X先生在澳洲境内递交了143签证,他也无法获得过桥签证A,也就无法在境内等待签证的审理。
2019年,X先生再次入境澳洲探望女儿,逗留期间遭遇全球疫情爆发。随后,由于澳洲政府自2020年2月开始实施严格的边境管制措施,X先生只能在澳洲境内不停地续签其旅游签证,以合法逗留在澳洲,等待边境开放。
2021年3月24日,移民局为了应对疫情期间出现的特殊情况,出台了新的政策,并修改了相关的移民法条,即:申请人在2021年3月24日之前递交了境外父母签证的申请(包括103、143、173类别),且申请人2021年3月24日在澳洲境内,若其签证在2021年3月23日之后、特许期结束前获批,则申请人无需离境,可以在境内获批签证。
这项新的法条对所有当前在境内逗留的143签证的申请人来说,无疑是一条莫大的喜讯。但同时也引发了很多申请人的疑问:到底我是否符合过桥签证A的申请条件呢?
麦尔肯团队也收到了X先生对这个问题的咨询。经过对新政策的严谨分析,麦尔肯团队认为X先生是符合申请条件的,并协助X先生于2021年7月28日将过桥签证A申请文件交寄到西澳父母签证审理中心。快递查询显示审理中心于两天后收到了申请。
仅仅经过不到两周的等待,8月13日,麦尔肯团队收到了移民局发来的过桥签证A准签信。
如果满足这些条件!
都可以尝试递交过桥A!
由此可见,类似X先生一样持有600签证并滞留在澳洲境内的143签证申请人,无论是早前在境外递交了143申请,还是在持有600签证来澳洲探亲期间在境内递交了143签证的申请,只要满足以下条件,都可以尝试申请过桥签证A。
2021年3月24日之前递交了境外父母签证(含143贡献类、103排队类、173临时类)
境外父母签证递交时,申请人在境内或境外持有有效的实质性签证(如:600访客签证)
境外父母签证递交时,申请人持有的实质性签证没有附加8503-No Further Stay 条款
需要注意的是,过桥签证A仅适用于申请人在境内逗留,直到获批相关的父母签证。如果获批过桥签证A的申请人在特许期期间需要离境,理论上需要提前申请过桥签证B。但是,在澳洲边境没有开放前,我们并不建议持有143签证过桥签证A的客户离境,因为在现有边境政策下,作为临时签证(过桥签证B)的持有人必须以充分的理由申请入境豁免,入境豁免获批后,才能返回澳洲,而单单以正在等待143签证审理为理由,在目前的边境政策下是无法被接受的。
此外,因为143签证可以在境内获批的法条是在疫情下、特许期的临时政策,虽然目前移民部长还没有宣布特许期的具体结束时间,但是随着疫苗护照的启动、澳洲边境逐步放开,特许期一旦结束,针对143父母签证的这一特殊法条是否会做出相关变更,还是继续保留,我们目前都不得而知,也无法做出预判。针对这个方面,我们还是需要拭目以待。
无论如何,这项新政对于符合条件的父母签证申请人还是非常利好的消息,毕竟可以免去不断申请600签证的繁琐和签证申请的各项成本。如果您是当前滞留在澳洲的143签证申请人,但不确定自己是否可以获得过桥签证A,欢迎您联系麦尔肯家庭移民部门,我们将为您带来最全面、最专业的指导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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