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孩子超过23周岁仍然顺利获批143签证
来源:http://www.gsmmontic.com 作者:麦尔肯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9日 14:48 浏览次数:1357
2021年11月4日, 恭喜K女士和已经超过23周岁的附属申请人W先生获批143贡献类父母移民签证!
K女士在2016年6月通过麦尔肯团队带着还有3个月就满18岁的附属申请人W先生递交了143贡献类父母移民签证。在经过4年的等待, 我们在2020年7月收到了移民局的补充材料和提供AOS经济担保要求。可是由于在疫情刚开始时担保人回国了,没办法及时回到澳洲申请经济担保。麦尔肯团队只能和签证官积极沟通,申请延期提供经济担保证明。
到了2021年,疫情还未见消退,可是移民局在2021年4月就重新开始审理K女士的签证申请了。麦尔肯团队郑重的建议担保人和申请人不能再拖下去了, 必须马上申请AOS 经济担保以继续签证申请。经过担保人和K女士商量过后,她们决定找了在澳洲的朋友,以公司名义给K女士和W先生做AOS经济担保。终于在2021年6月底,申请人的朋友递交了AOS 的申请。
在不久后我们再次收到了签证官提供AOS 担保要求,同时由于W先生将在2021年10月年满23周岁,签证官也要求W先生提供依赖主申请人的证据。期间麦尔肯团队不断与W先生沟通,并协助整理大量的支持材料佐证W先生仍然符合条件作为签证的附属申请人。同时团队也和经济担保人密切沟通,务求AOS申请尽快批准。感谢经济担保人的全力配合, 我们在9月底拿到了AOS 经济担保批准信并及时发给签证官。
材料递交后, K女士和W先生都非常担心W先生超过23周岁是否就不能一起申请了。麦尔肯团队仔细研究的家庭成员要求变更的时间点,详细的向K女士和W先生解析政策的要求, 并告知K女士的申请是在移民局2016年11月变更附属申请人要求前递交的,所以W先生的情况是可以按照旧政审核的。与此同时,麦尔肯移民代理积极和签证官沟通,强调W先生是在2016年6月家庭成员条件变更之前随母亲递交的143申请,应该按照旧政来审理。
终于, 在11月2日, 我们收到了签证官发来的缴付贡献费的通知, 在缴费1天后K女士和W先生的143签证顺利获批!不负5年多的等待, K女士和W先生终于拿到143永居签证,迈向在澳洲生活的新篇章!
再次恭喜K女士和W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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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女士批签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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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先生批签信
专家点评
此案例的亮点是如何替已经在143签证决策时年满23周岁的成年孩子据理力争。
经过研究,澳洲移民局关于MOFU家庭成员要求的变更发生在2016年11月,2016年11月之后,所有带在申请里的成年孩子需要在递交申请时和签证批准时都不能超过23周岁,而在这之前并没有23周岁的硬性要求,只要证明成年孩子仍然全职在读、未婚并且经济上依赖父母即可。
本案的附属孩子W先生是在2016年6月和母亲递交了143申请,即MOFU家庭成员要求变更之前,所以W先生即使在签证批准时已经超过23周岁,在老的MOFU定义下,他仍然是符合条件的。麦尔肯移民代理也在这一点上和签证官进行了沟通和争取,并最终协助W先生顺利获批143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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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9日